蓝海涉外——亲属关系公证
亲属关系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,依法证明当事人因婚姻、血缘或收养而产生的亲属关系的活动。
办理亲属关系公证一般需要提交的材料(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会有所不同):
1.申请人的身份证件、户口簿。
2.关系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、户口簿复印件(关系人在境外的,提供护照复印件)。
3.申请人与关系人的亲属关系材料(包括结婚证、出生医学证明、独生子女证、收养登记证、亲子鉴定报告、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材料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材料等)。
4.委托他人代理的,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。
5.因实际情况的特殊性,公证机构审定后,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件、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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